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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两基金会正式成为慈善组织

发布日期:2017-11-22 09:56:44   来源:校友事务发展办公室   点击量: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认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及上海潘序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2016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根据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将重新发放标注有“慈善组织”字样的新版法人登记证书。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依照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依法登记或认定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组织的认定,是对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对于进一步做好基金会工作,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来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是更好的发挥学校基金会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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