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换届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4 13:01:40   来源:校友事务及教育发展办公室   点击量:

尊敬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理事:

202010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选举产生了校友会第七届理事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章程》,校友会会员代表大会需每四年召开一次,并进行理事会换届选举。202410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第七届理事会任期届满,现正式启动理事会换届工作,初步拟定于202410月下旬召开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届时将选举产生校友会第八届理事会,欢迎广大校友积极自荐或推荐参选校友会第八届校友会理事。

 

一、指导思想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换届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执行市教委、民政部相关规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章程》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开展换届工作。

 

二、组织机构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校友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主要职权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顾问委员会,聘请名誉会长;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等。

 

三、推荐原则

(一)民主原则:选举充分尊重校友意愿,广泛征求校友意见,确保选举过程的民主性。

(二)公开原则:选举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全体校友监督,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

(三)平等原则:候选人平等参与竞选,公平竞争,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平性。

(四)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友会章程,确保选举工作的合法性。

(五)代表性原则:选举应尽量保证校友会理事会的代表性,使不同届别、专业的校友得到均衡体现。

 

四、任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优秀代表;

(二)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理事需在上海工作或生活

(三)能为校友会各项活动出谋划策,团结校友,主动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

(四)热心校友事务,愿意奉献一定的时间、精力投入校友工作,为广大校友服务;

(五)鼓励校友弘扬母校优良传统,共同为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正式提名。以自愿为原则,通过校友个人自荐、二级学院和理事会推荐等方式,形成校友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

(三)讨论酝酿。秘书处对被提名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第八届理事会讨论酝酿产生理事候选人正式名单,提交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

(四)投票表决。校友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受到提名的理事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报名或推荐他人参选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第八届理事会候选人的校友,于20247月2016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第八届理事会候选人登记表》。现任理事会成员继续参选,也请填写候选人登记表。

 

感谢各位理事一直以来对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工作的支持,期待您的参与。祝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事业顺利!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友会

2024年7月4日

分享到: